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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求贤公告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所在的名达楼
单位简介
江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融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于一体,位于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素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美誉的江西省省会南昌,对江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被江西省人民政府确定为优先发展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现有瑶湖、青山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500余亩,建筑面积140余万平方米,馆藏纸质文献304余万册,电子图书330余万册。瑶湖校区不设围墙,四周以一条7公里长的瑶河环抱,具有突出的生态人文特色。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前身为国立中正大学文法学院文史系,创办于1941年。历经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学院、江西师范大学,历史系一直是独立的本专科教学单位。2000年,历史系更名为“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学院办学历史悠久,老一辈学者姚名达、吴士栋、谷霁光、周鸾书、姚公骞、欧阳琛等曾在此任教,他们研究领域广阔,学术成果丰硕,奠定了雄厚的学术研究基础。在杜德凤、黄今言、许怀林、方志远、梁洪生等一批学者的努力下,学院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学院现有历史学(师范类)、文物与博物馆学、旅游管理和文化产业管理4个本科专业,中国史一级学科博士点,中国史和世界史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旅游管理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旅游管理(MTA)、学科教学(历史)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历史学科是江西省高水平学科、重点学科、省级特色专业及品牌专业,还是江西省一流建设专业、省级示范性硕士点;中国近代史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旅游管理专业是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设有江西省金牌讲解人才培养试点基地。
学院现有教职工77人,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29人,讲师21人,46人具有博士学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1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8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6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1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1人,赣鄱“555”人才工程专家1人。
为进一步加强江西师范大学人才建设,不断壮大我校师资队伍,经学校研究决定,特此面向社会引进各类人才。
一
人才引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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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紧缺急需专业: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企业管理、工商管理、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均可)、世界史(美国史优先考虑)
中国史(博士点)引进拔尖人才1人;
世界史(硕士点)引进拔尖人才1人
具体要求:45周岁以下,博士、教授,近三年完成国家级课题1项,发表2篇A类文章或4篇cssci专业期刊论文,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
旅游管理(硕士点)引进博士(三类)1人,
具体要求:45周岁以下,985或211高校博士或副教授,以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旅游管理、企业管理、工商管理、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均可);
世界史(硕士点)引进博士(三类)1人,
具体要求:40周岁以下,985或211高校博士或副教授,以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美国史优先考虑);
中国史(博士点)引进博士(二类)1人,
具体要求:40周岁以下,985或211高校博士或副教授,以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
二
政策待遇
引进待遇
1.学校为引进在校全职(以人事关系调入学校为准,下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事业编制。聘期前3年,博士(后)人才(一、二、三类)可校内享受副高六级岗位的绩效工资待遇。如前3年,以江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主持立项国家级课题,聘期第四、五年保留校聘待遇不变,否则调整为实际受聘岗位工资福利待遇。其他高层次人才按协议执行。
2.学校为引进来校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费。同城引进人才,原则上安家费减半。安家费一般仅限于在南昌地区购房使用。来校工作并正式报到三个月内支付一次性部分的安家费,其余部分按服务期限分年度平均支付;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也可以全部预借购房。禁止以任何形式套取安家费,否则予以追回,学校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安家费的具体实施办法参见本办法附件。
3.学校为引进在校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工作住房(过渡房)。工作住房(过渡房)的具体实施办法详见本办法附件。
4.学校为引进在校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科研资助费。应聘非教学科研岗的高层次人才,不享受科研资助费;绩效工资待遇按实际受聘岗位或协议约定享受。科研资助金额参见本办法附件。
5.所有全职引进人才子女均可享受入读附属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的福利待遇。
6.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满足配偶安置的,可享受配偶安置政策,具体实施办法详见第九条(以下“配偶安置”)。
7.学校为引进在校全职工作的业绩特别优秀或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引进津贴。人才引进津贴的具体实施办法参见本办法附件。
8.学校对拔尖人才、学术骨干和博士(后)人才、海外人才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不合格,解除人事关系,并追回已享受的各项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配偶安置
1.若配偶已在本市工作且具有事业编制身份的,不再安排工作。
2.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优秀海归、紧缺急需专业1类博士(后)如有配偶安置要求,可视情况按以下办法安置配偶:
(1)配偶为事业编制人员,人事关系调入学校。
(2)配偶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的,可安排非事业编制同工同酬工作,享受学校非事业编制同工同酬人员待遇。
(3)配偶未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学校推荐安排临时用工。
(4)待业在家的,可在高层次人才聘期内发放生活补助1000元/月,补贴时间为5年。
3.其他引进高层次人才,学校不安排其配偶工作,也不发放生活补贴;但其来校工作后,可依据学校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办法,申请安置。
江西师范大学
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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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人才招聘联系方式
办公室:0791-88120302
手 机:13767110456
邮 件:58437969@qq.com
热忱欢迎您的加盟!
学院网站:https://wlxy.jx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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